委员:
您提出《强化智慧医疗服务,高质量对接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十分重视智慧医疗建设,把智慧医疗建设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来推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十四五”规划,并通过电子病历应用评级、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智慧病房等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科学规划智慧医院建设,指导并规范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疗建设工作。
二是建设全市统一的卫生健康专网,连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全省卫生健康专网对接和地址统一。专网建设由于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采取“以需促建”的方式,有需求的医疗卫生单位均接入了卫生健康专网。
三是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整合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和资源,实现跨机构、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作,逐步统一全市卫生健康数据交换标准,逐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数据质量,逐步实现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帮助医务人员了解既往病史。
四是推进服务。根据省卫健委统一部署,在市级医疗机构层面开展了电子健康码(卡)建设工作,是以身份证号为标识号。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看医生”掌上医疗项目全面实现患者身份证号、出入境证号、手机号等患者主索引身份识别。在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下,制定规章制度,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共享通道。通过“看医生”掌上医疗开发统一的应用模块,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周到、个性化服务。
五是扎实推进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市级区域影像建设,整合与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六是支持医院开展互联网医院、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系统、智能导诊等应用建设,推动智慧医院建设。
七是推动网络安全建设,指导开展等级保护工作,依托第三方团队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全面的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制定相应的制度,比如管理、追责、应急预案与演练等,全面提升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在智慧医院建设过程中,我们一直严格遵守并要求各地、各医疗卫生机构尊重受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现行信息系统还未发现使用了外资入股的企业建设,我们今后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至于“由智慧医疗专门负责机构,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负责,成员包括卫生、医保、财政、信息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政府出资成立公司等市场运作模式”等等建议,已超出我委工作职责,我委会积极做好有关工作的汇报工作。
非常感谢您的指导和帮助,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今后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2020年9月2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