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政策”的建议。根据国家和江西省政策,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包括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农村二女户)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以及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全部纳入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应奖尽奖、应扶尽扶,我市已全部落实。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月奖励100元,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奖励1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每人每月扶助35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40-48周岁的每人每月扶助200元、49-59周岁的每人每月扶助450元、6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扶助580元。深入开展“三个全覆盖”,落实普遍联系+分类帮扶联系人制度,针对不同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化服务内涵,充实签约服务包;落实就医绿色通道,指导医疗机构明确工作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细化就诊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二、关于“提高标准”的建议。请见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协办意见函。
三、关于“养老保障”的建议。请见市民政局协办意见函。
四、关于“医疗救助”的建议。根据江西省计生协《关于全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计生协办字[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办理住院护理保险,保费70元/人/年,按住院时间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执行。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免费体检工作的通知》(赣卫办家庭字[2015]19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对全市计划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扶对象每年开展一次免费体检。其他“医疗求助”情况,请见市医保局协办意见函。
五、关于“社会关怀”的建议。针对失独家庭这一特殊群体,在“5.29”计生协会员日、端午、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失独家庭,给他们送上慰问金及慰问品。开展大走访大交心活动,增进与失独家庭的了解、沟通和交流,帮助失独家庭提振精神,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融入社会。我市借助志愿者力量,在失独家庭中挑选老弱病残的家庭,由志愿者充当“周末子女”,开展“周末子女”志愿服务。每周一次开展上门服务或电话联系,志愿者们利用周末时间帮助受助家庭打扫卫生、代买代购、陪伴聊天、陪同看医生等,使受助人员享受有“子女”陪伴的温暖。开展暖心家园建设,依托暖心家园开展活动,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图书阅览室,配有电视、音响、凳桌、书刊和健身器材,同时还包含了有健康足浴盆、体检一体机等专门服务于老人的仪器设备,设有专人管理,搭建与失独家庭沟通的桥梁,为失独家庭人员提供贴心的服务。
六、关于“形成常态”的建议。我市对特殊家庭的帮扶关爱工作一直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年推荐章贡区、赣县区为省级“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志愿服务项目试点单位,通过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多方位特殊家庭关怀扶助模式,融合红十字会志愿服务团队等多方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为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志愿服务、生活照料等帮扶。
衷心感谢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的支持、关心!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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