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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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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44号提案

的答复

尊敬的宋海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中心城区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水质基本状况

2018年,全市共对3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进行了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水质状况为优;2019年,全市共对4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进行了监测,其中龙华水厂为11月新增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水质状况为优;20201-6月,全市共对4个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进行了监测,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0%,水质状况为优。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对照标准,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为强化水源地监管,进一步推进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我局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扎实开展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自2018年以来,我局先后调整了中心城区一水厂和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撤消了中心城区一水厂、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原取水口保护区范围申请了撤消。目前中心城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获得政府批复,且正在实施联网工程,预计7月底可完成。

(二)定期开展评估,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局每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年度评估,对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水量、规范化建设、界标警示牌设置、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等环境状况开展全面评估,并填报全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形成赣州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通过评估发现水源地管理中存在不足,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

(三)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为及时掌握我市饮用水水质状况,我局严格落实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大力推进监控能力建设。一是坚持开展取水口断面水质监测。我市中心城区4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均在取水口周边设置了水质监测断面,并每月实施监测,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61项,同时每年进行一次108项全指标分析,并及时将水质状况信息在市环保局网站公开;二是深入开展预警监控。中心城区4个水源地均按要求在取水口上游设有预警监控断面,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有力地保证一旦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能有采取控制污染,避免影响取水口水质安全的最短的时间。三是不断完善视频监控。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在取水口安装了视频监控,实现了对取水口周边环境的全程监控,进一步保障了取水口水质安全。

(四)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水平

一是制定《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饮用水水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二是制定《赣州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为掌握我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状况,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针对水源地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工程规划和监督管理措施规划,为依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各项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公开制度。为贯彻落实“水十条”,确保公众信息知晓权,我局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公开制度。自2016年起,我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坚持每月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示。四是强化敏感时段饮用水安全管理。每逢枯水季节、春节假期等重要敏感时段,我局都能结合敏感时段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的特点和难点,下发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问题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今年情期间,我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加密监测和日巡查,严密开展水源地排查和加强信息报送及共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三、下步打算

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您提出的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坚决做好饮用水安全保护工作,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而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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