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7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陈金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我局牵头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自2019年2月接手此项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先易后难、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梯次推进治理。2015年-2020年,我市共支持崇义县9843万元用于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内容,取得了较好的整治成效。目前,崇义县4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10月前完工。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将有效改善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的现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提升。
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我局认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积极争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资金支持,继续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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