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彭灏、张辉阳、彭志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快速发展,家畜家禽饲养数量多,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病死畜禽数量较大,无害化处理水平偏低,随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尽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刻不容缓。
2014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指出,根据本地区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网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支持研究新型、高效、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装备。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在完善防疫设施的基础上,利用现有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意见建设无害化处理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关心和关注,敬请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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