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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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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245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林业局:

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245号《关于加强赣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提案,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贵局,请一并答复刘瑞林代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印发《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我局于2019年5月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赣州市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上下游之间进行横向补偿,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2018年以来,我局与各县(市、区)政府大力推动建立全市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市20个县(市、区)基本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石城县已于2019年和宁都县(下游)签订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每个协议每年度安排400万元的标准,协议期3年(2018-2020年),石城县累计获得上级流域补偿资金1200万元。2021年3月,根据2020年水质监测结果,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对2020年横向生态补偿进行了目标考核及资金清算,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和水质监测结果,2020年宁都县需补偿石城县100万元,目前清算工作正在进行。

瑞金市已于2019年8月分别和宁都县(上游)、会昌县(下游)、于都县(下游)签订贡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按每个协议每年度安排400万元的标准,协议期3年,瑞金市共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400万元。根据2018-2019年水质监测结果,2018年瑞金市需补偿宁都县100万元、于都县需补偿瑞金市100万元,均已完成资金清算,瑞金市获得横向补偿资金1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新一轮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争取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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