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054号议案的
答复
市发改委:
巴志松等2名代表在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送会寻安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建议》收悉,根据要求,由我局协办贵单位办理。经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一、建立健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2019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顺利签订了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9-2021年)》,继续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并建立长效机制。当前,我市共获得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11亿元(其中:中央补偿资金6亿元,江西省奖补资金3亿元,广东省奖补资金2亿元),并已全部下达至流域县。
为深化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共同推进东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2021年10月26日-28日,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陈小平带队赴广东省恰谈了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内容,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见。目前,江西省与广东省正就具体细节进行协商,预计今年8月底前完成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争取东江流域生态补偿
二、积极推进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
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江西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5月,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印发了《赣州市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在市内流域建立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第一轮市内流域(章贡、贡江和东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共签订23份协议,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获得中央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会昌县与寻乌县签订寻乌东江源断面补偿协议,寻乌县和安远县签订安远县大坝头、寻乌县金竹坝电站两个断面补偿协议。
2021年10月,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召开了第二轮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推进会,推动各地加快协商签订生态补偿协议。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协议签订22份,剩下1个断面正在签订。近期,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江西省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22-2025年)》正在征求意见,将对签订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上游主体,奖励补偿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人大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向上对接,建立健全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加快推进实施“美丽赣州”专项行动,打造“第一等”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以上意见,请贵单位在正式答复人大代表时参考。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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