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谭爱平等7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单位相关职能,现提出以下协办意见:
水是生命之源,健康之本。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局作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饮用水安全作为头等民生大事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不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消除饮用水安全隐患,有力地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确保群众喝上干净放心水。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对照标准,依法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
为强化水源地监管,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扎实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232个农村乡镇级(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完成保护区划定并获省政府批复。目前正在谋划推进农村“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已完成全市10个县(市、区)共计238处农村“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评审工作。
(二)定期开展评估,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
为全面、准确掌握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我局定期组织开展了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深入调查了水源地基本情况,水源水质数据,水源地管理信息以及取水许可等信息,填报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系统,全面掌握了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找出薄弱环节,指导各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严格落实水源地水质监测制度,坚持每季度监测1次“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年监测1次“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和补充项目5项,共28项;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表1中的常规指标39项。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农村饮用水水源量大、点多、面广,且大部分地处偏远。由于保障资金短缺、监管力量不足、部门职责不明等原因,致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缺失,监督不到位,整治实施难度大。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一是统筹推进农村“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继续督导其他县(市、区)局梳理需要划定保护区的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单,并做好前期的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工作,市局统一向省厅申请进行专家评审。加快推进已通过划分技术报告评审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批复工作。
二是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资金投入。指导好各地科学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充分利用专项资金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设施,优先解决边远地区水质问题突出的水源地。鼓励各地按照“谁破坏、谁修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是建议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指导意见》,以乡村振兴为引领,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不断扩大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面,逐步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及保护区范围,有效解决保护区过多、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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