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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16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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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三次会议

03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树杰委员

各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固废减量及资源化,助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4月,赣州市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依托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技术支撑,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高质量完成了《<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报告》,并于20221026日由赣州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赣州“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研究方案》,我市将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技术标准、市场激励、监督管理等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制度体系约束,完善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更新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研究制定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领域专项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赣州市农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

二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支持,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赣江研究院、国家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国家钨与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鼓励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积极牵头或参与钨渣、钕铁硼废料等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

三是发挥市场激励体系活力,加大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和应用转化,强化财税政策调节作用。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工程,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各类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积极推行环保管家,开展第三方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将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作为重要试点内容。开展以生态为导向的治理模式(EOD),鼓励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的方式进行尾矿库生态修复、固体废物堆场治理。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按照合理盈利原则,探索建立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的秸秆收集储存体系。大力推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推动形成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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