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195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发改委:
王豪委员提出的《关于畅通“两山”转换通道、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
全力推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等“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强化大气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生态环境质量高水平持续改善,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2%,PM2.5平均浓度30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赣江干流(赣州段)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完成率达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撑体系
对赣州市碳达峰核心指标进行测算,印发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已编制《赣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于近期提交市双碳领导小组审议。制定了《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赣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有序推进重点排放单位接入全国碳市场,有序推进重点排放单位接入全国碳市场,组织5家发电行业重点企业完成2023年1-3月月报报送。积极推进林业碳汇开发试点,已完成《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减排量核证报告》并提交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登记。
三是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享
有序推进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基本完成第一轮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资金项目建设,涉及15亿元、91个项目,第二轮涉及12亿元、42个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全力推进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东江流域出境考核断面水质显著改善,2022年寻乌兴宁电站断面水质类别由2018年Ⅱ类提升至Ⅰ类,定南庙咀里断面水质由2018年Ⅲ类提升至Ⅱ类。制定了《赣州市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覆盖全市20个县(市、区),省级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亿元,目前所实施的项目均已基本完工,及时有效发挥了生态环境效益。第二轮市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已顺利完成,签订协议23份。加快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今年,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例63件,赔偿金额共计612.4398万元。
下一步,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阵地、主力军作用,争做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排头兵。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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