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兴涛委员:
您在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中小学周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商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明晰行业定位”的建议
经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对应行业为:809其他居民服务业,“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对其的说明为: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从事非学科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服务的,需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并登记相关经营范围。因此,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不属于家政服务业,应属于其他居民服务业。
二、关于您提出“规范管理”的建议
目前,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积极推进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一是教育部门已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共划分了1277个网格,落实1877名网格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将网格化监督作用落实到校外培训治理的“神经末梢”。同时,积极探索校内托管服务,至今年春季学期,全市实行课后服务的学校有609所,参与学生85.2万人;将课后服务向假期延伸,2021年暑期为有需求的5万余名学生提供课后服务,2022年寒假分两期开展了假期课后服务。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将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托管机构,确保食品安全。2021年度,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771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1055户次,监督抽检食品939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5份。三是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全市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6月-10月对全市117所托幼机构、80所校外培训机构、373所学校进行了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并对其中12家中小学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督促其改善教室采光照明环境,同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四是公安消防部门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消防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三、关于您提出“明确管理职责”的建议
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非学科教育培训由各级教育部门监管;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环节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住宿由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监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持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