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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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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谢江溪委员:

您在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整治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建议

“全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中“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表述是“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列入“其他居民服务业”。具体解释是:为中小学生非在校时段提供接送、休息、看护服务。从事非学科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服务的,需办理相关许可审批,并登记相关经营范围。这也就是明确了,“若从事非学科教育培训,餐饮,住宿等服务的经营范围的校外托管机构,其经营范围应当表述为:非学科教育培训,餐饮,住宿,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部门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而单纯“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是无需办理许可登记,不包含以上经营项目的。因此,我局的工作重点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工作部署。我局联合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赣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赣市市监联字〔202024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对各县(市、区)局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隐患排查,全力开展整治工作。一是早谋划,制定详细规划,及时研究部署。每年春秋季开学期间,联合教育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城乡建设部门组对24所市属学校开展了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幼托机构的综合治理,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联合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人社局、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全覆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校及周边幼托机构食品安全。2021年度,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771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1055户次,监督抽检食品939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5份。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开展隐患排查,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2168日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5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学校食堂进行抽查,全面排查在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联合监管机制,提升安全效能。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链条责任体系的意见》,建立了“六必查”(学校校长每月必查、分管校领导每周必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查、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必查、双随机必查)“三结合”(结合学校安全教育、结合家委会建设、结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全链条责任体系,压实学校、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三方责任,充分发挥师生、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