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00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杨欣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048号)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市“小店经济”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市财政、人社、商务、税务、国资等部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个体工商户(即“小店经济”)是我市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5月,我市个体工商户存量64.35万户,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四分之三,同比增长8.46%。
二、工作情况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在发展中面临着经营困难、抗风险能力低、发展信心不足等困难和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促进了个体工商户发展。2022年度全市新增个体工商户10.38万户,全年净增个体工商户5.92万户。
(一)建机制。第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列入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第二,近年先后印发《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加强对小店经济的政策扶持,支持小店做大做强、入规入统,对达到一定条件给予资金奖励。2023年,印发《赣州市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要点》《全市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加大对各县(市、区)商贸消费工作的考核力度,督促县(市、区)支持小店经济发展。第三,建立由14个职能部门组成赣州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又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措施。比如:我局印发《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打造新时代“第一等”营商环境26条措施》,从准入环境、创业环境、竞争环境等多个方面支持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市场主体。
(二)强培训。第一,培训赋能。举办小微企业经营者创新创业研修班,免费为个体经营者提供知识培训,提升经营者经营管理能力和抵御风险水平。2022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创业培训2.06万人次,开展经营者研修培训60人次。第二,创贷助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一定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财政给予贴息。2022年,全市发放个人创业贷款30.90亿元,直接扶持2.14万人,带动就业10.33万人。第三,平台孵化。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个体户,其在经营地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照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为“小店经济”创业者提供场地、指导、培训等服务。目前,全市建有各级创业孵化基地38家,入驻创业实体2600余家,带动就业2.45万人。
(三)降成本。 一是减免租金。2022年4月,我市出台《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12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2022年,全市减免租金16572.95元,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322户。二是减免收费。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扶持个体工商户有关部署,纷纷出台措施,减免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收费。比如,我局对委托市综合检验检测院进行的检验检测费,对个体工商户优惠30%、小微企业优惠20%、规上企业优惠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审费优惠30%,新取证培训费优惠50%。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餐饮、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优惠50%。2022年共减免费用83.54万元。
(四)促消费。一是活动促消费。今年举办了“消费来赣州嗨购金免年”2023赣州消费节、第五届赣菜美食文化节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开展“赣品网前冲”为主题的线上年货节20余场;联合抖音电商举办2023年赣州市“赣品网前冲”抖音电商直播培训班,来自全市各地的电商企业、线下商家、网络主播及运营人员等近800余人参加培训。2022年市财政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资金106.5万元支持电商乡村振兴示范基地、示范服务站和电商网络零售示范基地、直播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发展线上商业模式,累计拨付100余万元奖励资金。二是发券促消费。2022年,全市发放电子消费券1.6亿元,拉动消费超10亿元。今年以来,全市发放电子消费券近8000万元,拉动消费超5亿元,有效地支持推动了小店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五届赣菜美食文化节期间,市政府在主会场定向发放400万元电子消费券,拉动消费超1600万元,吸引47.4万人次市民游客到场采购。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提出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我市小店经济发展:
(一)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提升登记便利化水平。持续开展“柔性执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确保个体工商户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培训。对重点群体创办的“小店”,在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倾斜,为更多“小店”经营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建设返乡农民工专业化孵化基地,建立健全园区专业化创业服务体系,增强个体经营者的创业信心。围绕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小店”经营者创业水平。
(三)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鼓励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探索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根据个体工商户的行业类型、经营规模、经营特点等,实行差异化、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提升其可持续经营能力。支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进一步激活提振消费市场。深入实施“消费提振年”系列活动,2023年全市计划开展商贸消费促进活动500余场。开展商贸消费促进活动,积极支持小店经济发展。鼓励小店加强与美团、饿了么等网络第三方平台合作,转换销售模式,增加销售渠道。同时鼓励水果店对接外卖、烧烤店用消费券、杂货铺做社区团购、服装店直播带货等跨界合作,重构店经营模式,增强小店竞争力。
(五)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持续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常态化走访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活动,想方设法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市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税收、金融、就业、社保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出台我市扶持政策措施。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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