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191号提案答复的函
邹鑫、赖才丁、钟和燕、薛春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议的提案》(第191号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经与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管,严防“问题”食品进入市场。在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上,始终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一是压紧压实食品生产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全市食品生产单位配齐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过程管控、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各项记录,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二是抓紧抓实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高风险品种食品生产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部署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掺杂使假专项整治、山茶油专项整治、食品生产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检查等,重点查处生产环境不达标、进货查验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质量违法行为,持续督促食品生产单位生产全过程合法合规。三是持续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自2019年起持续开展推进食品小作坊示范创建工作,引导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硬件水平和管理水平,同时以今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和示范建设力度,不断推动我市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推进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近2年共争取专项资金645万元,支持各县(市、区)建设改造县乡农贸市场35个,县乡居民购物消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2022年,向上争取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900万元,并出台了《赣州市2022年支持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工作方案》,通过支持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冷链流通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强了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和重点干支线冷链配送能力,农产品冷链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合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了《赣州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从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等方面,加快补齐我市县域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配套出台了《赣州市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目前,全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已在全市18个县(市、区)全面实施。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生产行为。全力推广应用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的高效性、便捷性,构建起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动生产主体信息化、动态化管理,有力提升农产品监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纳入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573家,依托智慧监管平台,我局开展基地巡查巡检1280次,同时推行“区块链溯源+合格证”合二为一开具模式,开具合格证427570张,做到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检测结果、巡检巡查、农事记录“四必链”,实现农药使用情况等生产记录电子化、可追溯管理。五是扩大基地规模,强化品牌宣传。为加快推进省市共建“赣州样板”建设,我局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高效试点创建,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实施农业技术标准与管理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模式,整体提升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民增收致富、乡村全面振兴。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6个(面积93.1万亩),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23个、市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59个;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新申报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7个,面积90.66万亩;新申报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5个,面积2.52万亩。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各行业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发现问题,严厉查处。一是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掀起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潮。2022年8月,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频发势头,市公安局按该类案件侦办流程线索摸排、检验鉴定、统一收网等关键时间节点发起专项攻坚,侦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38起,生产、销售假药案12起。二是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印发《赣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围绕生产经营假劣农业投入品、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使用禁限用药物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7404人次,受理举报案件64件,立案数117件,办结案件30件。三是我市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开展了多次的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据统计,共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1170人次,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7791户次,监督抽检食品396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56份。完成了对156所农村食堂改造工程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全市共组织校园食品安全宣传进课堂13万余节(次),发放宣传材料70万余份。组织了食品安全培训,共培训从业人员9388人次。全市校园食堂共有3749家,全部实现了“明厨亮灶”。
四、广泛开展宣传,共建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常态化食品安全宣传机制。市食安办(市监局)联合市委宣传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把创建宣传工作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协调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利用单位自有媒介、公交车体、公交站台、火车站广告屏、小区电梯等各类宣传载体全方位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宣传。二是深入开展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群众自采自食野生蘑菇中毒宣传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加强防范野生蘑菇中毒宣传和防控工作,全市形成广泛深入宣传的浓厚氛围。三是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安全提示。在元旦、端午等重要节假日及中高考期间,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宣传媒体,立体式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发布消费警示、风险提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浓厚工作氛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利用“赣州三农”微信公众号、客家新闻网、赣州电视台等媒体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宣贯禁限用农药、兽药品种和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适时发布有关信息,增加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了解,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疑问。
下一步,市食品安全办将牵头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以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聚焦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风险监测,强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食杂店和学校食堂、网络食品、冷链食品等重点领域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维权和监督意识。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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