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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5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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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次会议

0350提案答复的函

邹润长代表:

您与徐煌提出的《关于关注群众出行“头等大事”,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市公安局、商务局等协办,结合我局职责,综合公安部门的协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市场监管部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监管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抓紧抓实抓好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安全头盔的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了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含安全头盔)整治工作,3月印发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督促持续加强对全市电动自行车(含安全头盔)在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产品质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头盔安全隐患

一是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集中的地区开展检查,督促经营户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2年对安全头盔抽检产品20批次,结果全部合格;三是是公安部门强化路面管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的路口,增派警力和协管员、志愿者维护通行秩序,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力度,切实整顿通行乱象;四是落实处罚措施,公安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将违法信息抄告驾驶人员所在社区或单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警示一片。

(三)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提高消费者认识

一是开展“三零一戴”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公安部门联合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工作专班,扎实开展“零酒驾、零违法、零事故、戴头盔”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在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投放“校园共享头盔”2000顶,制作主题宣传海报8张,主题宣传短视频15条,联合举办“爱心头盔”有奖征文竞赛活动,邀请“网红人物”开展“三零一戴”主题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严格按要求评选发布了一批“零酒驾”社区(村庄)、“零违法”个人、“零事故”企业和“戴头盔”文明交通乡镇。

二是开展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宣传,公安部门通过“赣州公安”“赣州交警”等公众号发布3C认证安全头盔宣传6期,曝光骑乘二轮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16期,高频次开展佩戴安全头盔宣传教育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在抖音号上拍摄短视频对新国标中电动自行车头盔的重要参数指标进行解读,提高消费者对新国标的知晓度,为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时提供参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头盔安全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在日常检查执法中,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教育,督促指导经营主体按新标组织采购产品和销售,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公安部门将整合赣南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丰富文化资源,将糖画、客家竹雕、纸雕、山歌、古文、漫画、情景剧、快板、书法、三句半、相声等艺术形式和“三零一戴”交通安全文化主题相结合,创作交通安全文化精品,大力倡导交通安全文化,引导传统艺术、地域文化助力现代交通安全文化传播,让交通安全文化可学、可亲、可感、可传,助力交通安全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加强对头盔质量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基础上,持续锁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对有关经营主体开展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主体销售电动自行车头盔产品是否为“三无”产品、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标要求,认真核查经营主体落实进货验收查验、进销台账制度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头盔(含摩托车头盔)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今年预计开展30批次。

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公安部门集中优势警力,开展集中行动,定期开展集中行动,加强路检路查,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天天有行动、日日有战果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消费刺激由商务部门围绕零售、线上消费等板块,抢抓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庆消费热点,组织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继续推动各县(市、区)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消费纳入消费券支持范围,支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普及和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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