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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6.23”冒顶片帮事故案(会昌县石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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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6.23”冒顶片帮事故案(会昌县石磊公司)

1.案件名称: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6.23”冒顶片帮事故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市)应急罚〔2021009  

3.相对人: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5.违法行为:2021年6月23日8时40分左右,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门岭萤石一矿+250m中段10号切口切割工作面发生冒顶片帮事故,1人受伤,后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赣州市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其中江西会昌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矿山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管理混乱,没有能够及时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矿山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不认真,班前会、现场安全确认等措施走形式,反“三违”工作不力,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造成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6.处罚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11013日。  

  9.处罚内容:人民币肆拾玖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执行完毕,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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