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5·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江西煜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案件名称:定南县“5·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案
2.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市)应急罚〔2022〕50号
3.相对人:江西煜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案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5.违法行为:2022年5月3日14时35分许,南昌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在定南县大唐盛视智慧健康产业园 A13厂房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4人受伤。赣州市政府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其中江西煜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组织施工顺序混乱,对违规作业失管,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未及时治理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6.处罚依据: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第二款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7.处罚决定部门: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8.处罚决定时间:2023年1月19日
9.处罚内容:处人民币陆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处罚结果:正在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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