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的通知》(赣财库【2011】14号)的要求,现制定《赣州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赣州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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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的通知》(赣财库【2011】14号)的要求,现制定《赣州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赣州市财政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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