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是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协调服务、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统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政府法制办交办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提出、上报修改意见或建议;承担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协调全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办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
二、部门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做好我市争取地方立法权相关工作;深入推进民主法制领域各项改革;突出重点制定规范性文件,积极跟踪衔接好向省申报的2个立法项目;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重大政策文件、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组织案件评查和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领、换证管理,加强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启动市本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依法抓好行政调解、信访案件复查复核工作;积极主动当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组织安排落实好政府常务会学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市政府重要文稿、重大合同及相关涉法事项进行法律把关。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赣州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
第二部分 赣州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为394.3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52.71万元,较上年增长3.66%;本年收入合计341.61万元,较上年增长27.56%。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1.60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为394.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9.40万元,较上年增长23.86%;年末结转和结余64.92万元,较上年增长23.16%。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29.4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0.84万元,决算数为32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7%。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3.29万元,决算数为29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53万元,决算数为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2万元,决算数为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02.41万元,较上年增长13.47%;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4万元,较上年增长74.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4万元,较上年增长5.28%;其他资本性支出2.11万元,较上年下降74.7%。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02.3万元,较上年增长52.73%。其中:办公费4.90万元,印刷费5.37万元,邮电费1.78万元,差旅费13.15万元,维修(护)费0.89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4.10万元,公务接待费5.89万元,专用材料费2.28万元,劳务费3.97万元,工会经费6.46万元,福利费1.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01万元,其他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1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6万元,决算数为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54.8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1.28%,其中:
㈠ 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㈡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8.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8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62.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横向、纵向交流联系较其他年度下降较为明显,2015年《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省、市、县行政应诉案件快速增长,接待省、县(市、区)来我市应诉人员明显增多。同时,省政府来我市开展立法调研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因而,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用有一定增长。
㈢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6万元,决算数为7.70万元,完成预算的53.62%,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2.87%。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办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及相关制度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的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一是规范各项日常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开支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体人员工资、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资金现象。
二是履职效益较好。运用财政资金,为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一年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法治政府进程不断加快;加快推进深化改革,民主法制领域、行政复议体制、行政执法制度等方面改革取得重要成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把关,确保政府重大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强化执法监督,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市加快发展、苏区振兴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2015年我办按照资金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有限的资金,全力保障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绩效考核评价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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