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
3、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4、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负责委托港、澳特别行政区律师办理公证事务,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5、管理、监督、指导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9、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10、负责和指导全市医患纠纷专业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医患纠纷的专业调解仲裁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11、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2、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司法局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政法编制43人、全额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43人,包括行政人员41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5人;退休人员42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17.75万元,较上年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2.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1.69%;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04.8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31%。
㈡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17.75万元,较上年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31.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2.37万元,较上年增长18.7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655.71万元、较上年下降21.3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7万元,较上年下降90.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改由社保统一发放,导致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13%,与上年持平。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11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3%;住房保障支出36.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4%。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2.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69%,较上年增长4.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长。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658.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96%;社会保障和就业6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8%;住房保障支出36.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4%。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88万元,较上年增长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长。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赣州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2.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6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0.9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4.15万元,增长65.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16.15万元,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 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现有1台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零件老化,损坏严重,影响安全行驶,我局计划对该车申请报废。近年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数持续增长,我局执法监督任务日益繁重,现可使用的5台执法执勤用车无法满足执法执勤现实需求。故我局根据“减一补一”的原则,计划今年新购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第三部分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赣州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指司法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司法局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开支。
(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司法局用于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司法局用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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