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做到战疫情与促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1-11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64.24亿元,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4.08亿元,增长6.6%,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8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8.93亿元,增长0.9%。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个大局。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发展“两手抓”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了资金保障工作。一是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以“与时间赛跑”的非常速度和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的非常决心,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市、县两级财政持续加大防控资金投入,及时启动防疫资金支付应急预案,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协调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启资金支付绿色通道。市、县两级财政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9.86亿元(其中市本级1.48亿元),向库款紧张县(市、区)调度库款2.3亿元,有力确保了防护物资采购、患者费用救治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二是积极研究政策助力企业纾困,支持稳定经济。积极研究和全面落实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提振企业复工复产的信心,出台了《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彩票〈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3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细化举措、落实资金、明确责任,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市财政局挂点帮扶重点税源企业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企业挂点帮扶,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放水养鱼”、涵养税源,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1-11月,我市新增减免税费39.65亿元,惠及企业14.01万户(次)。累计减免17455家企业养老保险费10.94亿元,减免11422家企业工伤保险费0.43亿元,减免5068家企业失业保险费0.25亿元,减免6536家企业职工医保费0.93亿元,切实减轻了疫情对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影响。四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1-11月累计发放“三个信贷通”贷款91.1亿元,惠及企业3222家,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4.56亿元;强化产业基金引导,市、县两级财政完成首期出资6亿元支持总规模100亿元“两城两谷两带”产业基金设立。推动赣州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发展,累计投放项目14个,金额38.96亿元,撬动银行资金41.48亿元,带动企业固定资产总投资132亿元。
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1-11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58.93亿元,增长0.9%。全市坚持公共财政方向,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六稳”“六保”工作,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民生支出完成719.52亿元,占比83.8%,有力保障了省51件、市5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二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全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7.41亿元,压减幅度达10.2%。严格落实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要求,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原则上不再新增出台没有上级政策依据的增支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的盘活力度,对部门(单位)结余资金和一年以上的结转资金,一律由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兜牢基层运转底线。将“保基层运转”工作摆在全市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兜牢兜实“保基层运转”的底线,全市各级基层组织运转和各项公共服务正常有序。市本级财政整合设立了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2.9亿元,比上年增加1.3亿元,增长81%;强化对县级预算安排情况的审核把关,确保各县(市、区)在预算编制源头环节落实好“保基层运转”的主体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库款日常监测机制,加强库款管理和动态监控,及时了解库款保障水平,对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监测。四是协同织牢就业保障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快资金拨付,切实做好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大企业稳岗力度,截至目前,市本级拨付企业稳岗补贴和困难企业失业保险金7035.29万元,惠及602家企业;拨付失业保险金2228.85万元,惠及15587人次。为支持稳定就业形势,拨付就业补助资金654.04万元支持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三、全力落实直达资金机制惠企利民。各级财政部门把落实好直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为今年财政支出工作的头等大事,对照上级要求建立直达资金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资金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实行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监督,并制作了赣州市直达资金动态监控“作战图”,对我市直达资金录入、分配和支出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监控。有力确保了直达资金尽早惠及企业和个人。截止12月1日,全市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74.8%;参照直达资金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4.6%。
四、北上争资争项有新突破。争取政策方面,成功争取我市延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成为首个明确延续执行的政策。争取资金方面,前三季度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资金822.62亿元,增长44.2%,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争资目标,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债券方面,共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10.14亿元,增长139.6%,在全省设区市中占18.2%,规模和占比在各设区市中均排第一。争取先行先试方面,会同相关部门成功争取我市建设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
五、服务打好攻坚战措施铿锵有力。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服务打好中央三大攻坚战和我市六大攻坚战。一是积极支持决战脱贫攻坚。市、县财政预算共安排脱贫攻坚资金59.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0.2%;市本级新增安排并下达1亿元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在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我市20个县(市、区)均被评为优秀,获得奖励性扶贫资金1.25亿元;通过实地督战等指导、督促采购单位做好消费扶贫工作,全市采购人账号激活数量3578个,并完成交易额0.57亿元,消费扶贫交易额排名全省第一。二是积极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倾斜领域,拨付下达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8亿元。基本建立了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争取上级下达我市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4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下达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9.7亿元、污染防治资金3.34亿元等,有力支持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是积极稳妥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今年发行的政府债券资金已全部拨付到项目单位,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拉动了投资。同时,坚决“堵后门”,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控政府债务增量,综合采取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各类资产资源等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四是积极支持主攻工业等攻坚战。统筹整合工业发展资金,设立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项1.7亿元,支持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主攻工业、三年再翻番”;支持农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统筹安排市级奖补资金2.89亿元支持全市蔬菜产业发展;争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29亿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0.08亿元,提升我市产粮、产油水平;统筹安排市级柑橘黄龙病防控资金和果业发展资金0.66亿元支持脐橙产业发展;统筹资金2.25亿元支持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7.25亿元,支持中科院稀土研究院建设;争取债券资金5.35亿元,专项用于赣南大道快速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统筹安排资金1.89亿元,用于老城区道路改造、中心城区桥梁安全防护增设、东阳山人行天桥等项目建设。
六、财政管理更加科学高效。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推动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财税改革创新持续深化。进一步明确蓉江新区、南康区财政体制;推进财政在线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财政票据和非税收缴电子一体化工作,全面启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科技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市、县区在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等八个方面的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修订完善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对县级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加快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三是积极提升监督评审效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动态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依法依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1-11月累计完成109个工程预、结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69亿元,较上年同期32.38亿元增长113%,审定金额63.84亿元,纠偏额5.16亿元,纠偏率达7.48%。
2021年,全市财政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好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和我市六大攻坚战,奋力冲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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