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1.致力谋发展,推动财政运行稳中有进。一是财政收入达预期。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05.8亿元,同口径增长11.2%,高于年初预算目标5.7个百分点。二是北上争资有成效。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50亿元,同比增长5.8%。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央补助3亿元)、中央财政支持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补助1亿元)和安远县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区(中央补助1.5亿元)等3个事项成功列入全省唯一全国示范。三是争取政府债券额度规模创新高。抢抓“开前门”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倾斜支持,全年共获得额度427.57亿元,较上年增长89%,规模、增幅和占比均位居全省第一。
2.加力稳经济,积极财政政策有效落实。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综合运用“退、减、免、缓、延”等政策措施,涉及税费131.6亿元,其中: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127.94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79.11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率3.07亿元,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0.58亿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减免租金1.45亿元。二是积极兑现各项惠企纾困政策。全市通过“亲清赣商”平台兑现惠企资金125.3亿元,市场主体净增近8万户,增长10.7%。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动“三个信贷通”发放115.5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2910户,降低企业融资成本5.78亿元。发挥金盛源担保集团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新增融资担保业务141.83亿元,在保余额24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319户,支农支小占比达80%。
3.突出保重点,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有力。一是聚力支持工业倍增升级。安排专项资金3.9亿元,推动工业倍增升级行动,支持设立领航企业奖和“飞马奖”、“骏马奖”等,支持企业做大总量、扩能生产、技术改造等。推动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当年投放资金9.08亿元,撬动银行及社会资本投资17.45亿元。“1+5+N”产业基金当年投资15亿元。二是切实推动科技创新赋能。优化完善财政科技政策,全市科技支出达32.69亿元,增长6.4%,其中市本级拨付科技赋能专项资金2.7亿元支持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市工业数字研究院等重大科研平台建设以及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是大力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争取上级下达衔接资金25.6亿元,市县财政投入9.96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同时,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资金达58.83亿元,规模创历史新高。积极指导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8.82亿元,有力支持农村公益设施和优势产业发展。四是有效支持城市能级提升。全市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4.07亿元支持城市能级提升行动,统筹市级资金6.36亿元支持中心城区道路、积水点、污水管网等项目建设以及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管养工作。五是积极支持美丽赣州建设。推动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第三轮协议签订。统筹资金16.11亿元支持矿山生态修复、东江流域生态保护、林业质量提升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4.持续惠民生,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保持民生支出强度不减。全市民生类支出预计完成825亿元左右,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5%,有力保障了省、市民生实事落实。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市县财政积极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支持核酸采样检测、医疗设备采购及方舱医院建设等。三是全面落实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实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为全市9365家企业拨付稳岗补贴资金9004.3万元。及时拨付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求职创业等补贴资金3055万元,促进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四是全面推进幸福江西建设。积极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192项幸福江西建设市级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5.着眼增活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一是推动五区财政体制“一体化”。研究制定《赣州市中心城区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二是创新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选取27个乡镇开展“一级财政”试点工作,通过“分灶吃饭,自求平衡”的方式,加快搭建激发乡镇发展活力的财政管理模式。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数字化”改革。全面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支持预算管理,规范市县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四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出台《推进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硬化约束,基本建成具有赣州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6.注重抓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一是从严从紧控制债务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及评定,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全市债务率处于较合理区间,总体安全可控。二是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建立“三保”预算审查机制,对县级“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实行市级审查100%覆盖。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制定“三保”风险应急预案。全面启用“三保”资金专户,加强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直达资金监管,发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千里眼”作用,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实时监控,2022年我市支出直达资金242.03亿元,惠及企业2万户次、群众220万人。积极开展涉粮资金“小金库”专项整治、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吃公函”专项监督检查等多项监督检查,有效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四是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和财政评审质效。出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措施,制定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非招标采购方式电子化和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等,强化政府采购活动在线监管。完成156个政府投资工程预、结算项目评审,送审金额94.87亿元,审定金额87.05亿元,纠偏额7.82亿元,纠偏率达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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