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赣市法宣办字〔2010年〕2号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0年年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法宣办,市直机关工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市2010年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赣州市2010年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年是赣州追赶与跨越全面展开,加快推进的一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根据省普法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1,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服务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创业等相关的法制宣传。以开展“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以服务推进全民创业为主线,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实现赣州全面展开和加快推进科学和谐追赶与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立足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2,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有关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基本法律知识,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宪法大宣讲活动,精心组织和策划好今年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软环境。
3,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根据省普法办的部署及我市的实际,通过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演讲,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仲裁法。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法治意识。
5,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6,充分利用“法律六进”这一载体和平台,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7,围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及我市东江源生态保护,深入开展以“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促进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8,立足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拓展法制宣传领域,将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强化效力,增强联动,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功能。
二,立足于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
9,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全市法治城市创建,进一步深化和创新活动形式,内涵和机制,指导和推动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开展。
10,创新载体,把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抓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11,加强领导,进一步形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摆上重要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自觉服务于法治建设。
三,立足于“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任务
12,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部署。适时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对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13,加大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力度。根据全国,全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制定下发“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4,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自查和互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各县(市,区),各单位自查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并撰写自查报告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6 - 7月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15,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四,立足于展示成果推动工作,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媒体系列宣传活动
16,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要求,认真开展“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宣传我市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7,积极配合和支持省,市主流媒体开展集中采访宣传活动,开展广泛性,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配合媒体开展宣传活动。
18,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格局。
五,立足于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新发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19,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活动,探索工作规律,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基础。
20,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理论研究,将“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研究”列为年度重点理论研究课题,邀请专家学者和普法实际工作者共同开展“六五”普法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21,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22,做好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六,立足于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大力拓展普法教育平台
23,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地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特别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向部,省,市报送工作信息,经验和调研文章。各县(市,区)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12期,每年完成调研课题和调研文章不少于2个,配备和及时更新法制宣传车和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
24,继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普法教育专职队伍的培训,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者理念的更新,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转变,努力实现普法教育工作水平的新飞跃。加强对社会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指导,不断提高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专任法制课教师,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等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年内,举办一期全市普法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继续参加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举办的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比赛活动。
25,继续加大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传统普法园地,法制教育基地,法治传媒阵地,普法网络天地,法治实践高地等各种普法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精心指导各地新建一批普法长廊,普法广场,法治文化园,普法电子显示屏等群众性的法治文化阵地,确保落实县(市,区)100米,乡镇30米固定法制宣传长廊的建设要求。创造条件建设和做强普法网站(网页),做好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全国法治动漫作品大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主题词:法制宣传 工作要点 2010年年 通知
抄 报:省普法办,市委政法委,市法宣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赣州市法宣办 2010年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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