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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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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 “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和赣州科学和谐的追赶与跨越全面展开、加快推进的要求,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 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策文件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我市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1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及听证公示等重大行政决策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估机制,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决策档案评查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善规范性文件听证、论证、公示、征求意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通过论证会、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出台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必须按照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有机结合。(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起草部门负责)

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重大政策文件的备案审查。严格重大政策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重大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效期和定期清理等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关于重大政策文件合法性的审查申请,纠正违法的重大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党政办、法制办重大政策文件相关起草部门负责)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梳理工作。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创新,继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在文化管理领域开展综合执法的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绩效评估、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指导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权限、方式、文书格式等作出明确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4、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务院部门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启动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在市本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基础上,编制赣州市企业登记设置许可目录,推行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加快完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高系统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继续深化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建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市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和投诉中心运行,扩大并联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环节,降低服务成本。(市监察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5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市县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抓紧相关制度建设。对已建制度的实施情况,要进行跟踪问效,把握制度建设前后有关工作的不同变化,对相关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大对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探索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路子。(市、县〈市、区〉政府负责)

6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的复查复核机制,落实行政争议信访件转办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历史遗留行政纠纷申诉监督程序”,解决一些长期缠访、悬而未决、可能存在较大问题的历史遗留行政纠纷案件。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听证结果的运用,明确听证人员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开展典型案例评析。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作用,完善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止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负责)

7、加强法制政府的基础性建设。健全全市行政机关尤其是市县两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借鉴外省市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发达地区的经验,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掘和利用行政机关内部现有的法律人才资源。(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8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及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制度。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对拟任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查其是否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考查结果应当作为任职依据。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活动。(市、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负责)

9、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江西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制定本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明确考评主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结果运用等,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选择工作基础较好县(市、区)和部门进行试点,结合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0、认真做好“较大的市”申报工作。密切跟踪“较大的市”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申报“较大的市”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的内容,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要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应有的成效。

2、 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政府部门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制度,对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认真整改落实。要认真总结归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加强双向交流。

3、 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采取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宣传活动。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工作进展以及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变化,向社会广为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更好地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推进依法行政与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关系,既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来促进“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深入开展,又要通过开展好“创业服务年”活动来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5、发挥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有序、切实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做好“穿针引线”的工作,发挥好“联系上下、沟通左右”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合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全面落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要多方了解外市、外县的工作开展情况,拓宽工作思路,当好参谋、助手,协助本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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