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期间依法治市规划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省普法办总体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提出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如下:
一、围绕赣州加快发展、转型发展,深入开展对重点法律和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通过法制培训、专题法制讲座、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人心。
2、按照全省部署,结合本市实际,2012年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二条例”,即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个人所得税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抓好《江西省2012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的发行,扎实推进“五法二条例”的宣传普及。
3、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普及有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4、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的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司法。
5、大力促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6、进一步深化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7、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发放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义务法律咨询,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建设常规性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阵地,引导广大农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二、 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提高各类普法对象的法律素质
8、有针对性地策划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普法教育系列活动。结合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强化主题活动推进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标准,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9、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10、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11、 努力扩大“法律六进”活动的覆盖面。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法制宣传教育,确保该活动覆盖全社会。
12、充分运用大众传媒推动“法律六进”。强化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和全力支持新闻媒体及新闻网站更加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律六进”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
13、认真总结“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经验,大力宣传和推广活动典型,使各个层面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全市形成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注重普法教育成果转化
14、普治并重,善于把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善于把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等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通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不断增强人们学法用法的信心。
15、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提升区域法治化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6、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核考评体系。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健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各项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
17、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组织开展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新一轮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和各项推进活动,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典型经验的宣传,树立不同类型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
四、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18、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践活动。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文学、文艺汇演、戏曲、图片、摄影、书画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19、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拓展新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精心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和树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
20、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制度。及时转发省普法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有效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五、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1、注重运用现代传媒开展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的联系沟通,办好法制专题节目栏目,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网络普法宣传的优势,继续组织好“给力六五普法,助推法治江西”为主题的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网络知识系列竞赛活动。
22、创新普法培训考试形式。今年将分期分批对各地、各部门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改革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年底组织全市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开发利用技术手段,采取网上答题,推行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
23、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作用。今年将继续组织推荐全省“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积极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好的做法,发掘经验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24、组织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着力扩大“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引导各地、各部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果。
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25、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组织机构。积极争取各地、各部门领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为工作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6、全面加强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健全充实和发展壮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工作者等兼职普法教育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倡导和鼓励社会其他力量和各界人士支持、参与、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形成社会参与、全员配合、良性互动的“大普法”工作局面。
27、切实加强法宣办规范化建设。县法宣办应做到“四落实、四有”,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并配备有电脑、网络、视听等必要的宣传设施。
28、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法宣办要明确职责、准确定位,有效发挥作为普法主管机关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能作用。注重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畅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每年各县(市、区)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的稿件应不少于6篇。
29、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强媒体宣传,引导和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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