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赣州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赣州、法治赣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先后完成2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审查,向市政府提出各类法律意见建议356件(条)。全市新建成县级、乡村法治文化阵地76个,培养城市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1697名,8个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村获评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31人、解除矫正2033人,接送刑满释放人员4964人,无脱管漏管。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9728件,调解成功案件37860件,成功率达95.3%。受理市本级行政复议申请893件,市本级通过“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总量达210575人次,2021年赣州司法行政满意度列全省第四。赣州市在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省考评中排名全省第三;市司法局获评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司法部“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江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平安赣州建设先进单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红旗单位,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被评为“第八批赣州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市局机关4名干部职工分别获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平安江西建设先进个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普法先进个人”,3人获聘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法治护航,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宣办职责,稳步推进法治赣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是彰显法治红色底色。大力推进赣南苏区红色法治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组织各县(市、区)广泛开展红色法治研究,探索建立红色法治资源清单目录,举办红色法治论坛,市局机关专门成立红色法治研究课题组,并形成《司法行政视角下中央苏区红色法制建设探讨》研究成果,得到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批示肯定。二是积极推进重点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推进会,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述职,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高位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启动争创新时代法治建设“第一等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建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我市申报课程入围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精品课,协助制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年度学法安排。三是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抓好责任落实。扎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示范创建主题宣传活动,申报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地区4个、单项项目3个,以示范创建带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向省厅选送优秀调研文章7篇,形成《赣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文章汇编》。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在全面书面督察基础上,深入6个县(市、区)实地督察。四是扎实抓好政府立法。建立健全立法起草协调协作和争议解决机制,推行“抱团立法”工作模式,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市法律顾问团集体优势,推动建立涉企法规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先后完成《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和《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审查。配合做好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期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等工作,提出反馈意见50余条。五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高规格召开全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道防线”主题实践活动等系列普法活动,我市在“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中参赛人数多次位列设区市第一。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推出《赣南律师来说法》系列普法微视频,受教育群众累计达46万余人次。
(二)聚焦法治营商,精准服务中心大局
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力推动政府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为双“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提供法治护航。一是扎实开展法律审核工作。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的230个议题进行法律审核把关。对市委、市政府日常中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核把关52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97条。对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法律审核50件。备案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责令自行纠正1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报送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组织市法律顾问团为重大涉企协议、重点项目审查当好“智囊团”,协助做好“江南宋城”二审应诉。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赣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对违法行政行为纠错追责。牵头建立市级374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今年以来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占比达98.9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理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件2107件。加强行政执法调研成果运用,推动制定《赣州市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通报,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设置向中小微民营企业倾斜调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相关做法在江西日报、学习强国、江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推广。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在全省率先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工作,组织全市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活动4474次,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8件,办结195件,办结率为93.75%;维持(驳回)81件,调解(和解)终止61件,调解率为31.28%;撤销或确认违法40件,综合纠错率为51.79%,其中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55件,综合纠错1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29万余元。建立行政应诉出庭建议和提醒等系列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75件,出庭应诉率达98%,位居全省前列。编印赣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汇编,为各地办理案件提供指导。
(三)聚焦法治支撑,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喜迎二十大·护航新征程”主题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抓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作用,统筹推进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形成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构建起“两类人员”全过程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摸实情、查隐患、化风险”专项活动,创新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红色传人”社区矫正对象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6个县(市、区)申报第三批全国“智慧矫正中心”,2个市、区申报省级“智慧矫正中心”,6个县(区)建成较高水准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协调解决于都县建设省级“双示范”基地资金100万元。出台文件加强和规范接送补助、生活补助经费管理,开展“两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160人次。完善心理矫正体系建设,依托赣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打造并启用全省首个司法行政线上心理服务平台,测评社区矫正对象7200余人次。实现省内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和省外重点人员全接送,全面完成大数据办案平台社区矫正案件补录。二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赣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创新检调对接,推荐人民调解员参加市检察院听证员选任。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我局4篇人民监督典型案件被最高检人民监督公众号采用。三是优化涉企纠纷调解机制。在赣州经开区探索设立“政企纠纷”府院联动化解中心,与人民法院建立“诉源治理”府院联系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赣州仲裁委在赣州陆港设立南康分会、赣州陆港国际仲裁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全省第二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指导成立市普惠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市律师协会积极筹建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安排值班律师驻点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常态化参与涉企纠纷化解,今年以来,解答企业法律咨询476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1起,经验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四)聚焦法治保障,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每月通报、每季调度机制,159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通过验收初审,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完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比例超过50%。推进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互联互转,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服务量以及服务总量均位居全省前列。高标准打造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11个县(市、区)已建成和启用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场所,7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落实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万件,其中678件法律援助案件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市本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全省首创建立律师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管理档案,推动律师担起社会责任。扎实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帮助70家商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行规行约和团体标准11个。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核准、变更、注销等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稳妥推进赣州仲裁委换届,持续推进数字公证和信息化办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全面评查,做好延续登记及名册编制,协调推动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平稳过渡,全市办理鉴定业务16900余件。三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督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园、广场、长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基层阵地,“寻乌县澄江镇谢屋村法治小院建设与作用发挥”经验做法入围第一批“江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挂点帮扶,大力支持打造上营村法治文化园。
(五)聚焦法治强基,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一是全力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第一时间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研讨,掀起局机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热潮。坚持“首题必政治”,开展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和专题学习会13次;紧密结合法治主业,举办“红色法治论坛”6期,开展“青年党员研习小组”活动20次。二是全力打造模范机关。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创新开展“四个模范”“六个榜样”创建,在全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会上作为市直机关党建代表作典型发言。组织开展“奋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党员先锋模范创绩风采”等主题微信公众号展播活动,累计阅读量达40万人次。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政策宣讲、法律服务等志愿服务。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邀请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领导授课指导,组织干部职工赴章贡区法院旁听公职人员醉驾案庭审。三是全力推进宣传工作。大力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助力双一号工程”“群众满意度司法局长访谈”“司法所长讲我的调解故事”系列主题展播活动,引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争先创优。“赣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在江西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司法行政系统中多次位居前列,并有10余篇工作宣传信息在省市主流媒体刊载。
二、存在问题
(一)改革创新仍有短板。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做法的总结提炼不多,特别是打造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工作特色品牌不够。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力度不够,司法行政系统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基层基础建设偏慢。为不断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将“解决司法所无相对独立业务用房问题”纳入市提高民生品质行动工作方案并制定了市司法局专门工作方案,推动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基层司法所无相对独立业务用房。
(三)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投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务量与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人口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对行业监管不够,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态度差、水平低、乱收费等情况仍有发生,部分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
三、2023年工作打算
站在党的二十大新的起点,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把党的领导融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首题必政治”,紧密结合法治主业,用好“红色法治论坛”“青年党员研习小组”等特色学习平台,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加强红色法治研究,建强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教育引导司法行政队伍传承红色基因。
(二)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全面抓实《法治赣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组织实施,扎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争在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吸取中央苏区时期红色立法的智慧和力量,提升立法审查水平和质量,全力配合参与《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赣南脐橙保护条例》起草审查、审议修改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抓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县(市、区)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聚焦双“一号工程”,高效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以及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事项法律审核,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创造性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高质量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轻微(初次)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深化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常态化开展行政复议“三进”活动,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解工作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品牌创建,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创新教育社区矫正特色品牌,扎实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以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切实加强“两类”人员日常监管、就业培训、心理服务,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保障。聚焦“群众满意”目标,全面完成全市29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大开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力度,变“企业找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找企业”。认真组织实施“法考”赣州考区各项工作,加强与赣州仲裁委联系,不断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全市机关党建红旗单位建设成果,强化支部作用发挥,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常态化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典型违法违纪案例通报。充分发挥南芳律师事务所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实施好律师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管理档案、律师诚信档案制度,对法律服务当事人全覆盖回访,坚决查纠法律服务领域的不正之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