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精心指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聚焦“三大战略、八大行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赣州、法治赣州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牵头职责
一是积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会暨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推进会,开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述职,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考核评价,高位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启动争创新时代法治建设“第一等工作”三年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组建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师资库,我市申报课程入围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精品课。
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南康区“法治赋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入围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第二轮评估。组织各县(市、区)对标《江西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年版)》十大类104项指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面评估。以“赣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示范创建主题宣传活动,逐一宣传18个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做法,关注量近50万人次。强化组织发动,收到20个县(市、区)和8个市直部门34项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材料,并对标示范指标体系要求逐项进行审核、筛选。推荐申报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地区4个、单项项目3个,全部入围第二轮评审,入围数居全省第一。
三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高规格召开全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出台司法行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道防线”主题实践活动等系列普法活动,我市在“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中参赛人数多次位列设区市第一。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4个,6个获评第四批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推出《赣南律师来说法》系列普法微视频,受教育群众累计达46万余人次。
(二)强化法治参谋助手作用
一是扎实抓好政府立法。建立健全立法起草协调协作和争议解决机制,推行“抱团立法”工作模式,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和市法律顾问团集体优势,推动建立涉企法规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机制,先后完成《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和《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审查。配合做好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期立法调研、意见征询等工作,提出反馈意见50余条。
二是扎实开展法律审核工作。对市政府常务会议的229个议题进行法律审核把关。对市委、市政府日常中的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审核把关72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135条。对市政府办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进行法律审核60件。备案登记行政规范性文件60件,责令自行纠正1件。向省政府及市人大报送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服务力度。代市政府起草《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安排》,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法律法规6部,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请市政府印发《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中国足球彩票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助力提升政府行政决策规范水平。组织市法律顾问团为重大涉企协议、重点项目审查当好“智囊团”,协助做好“江南宋城”二审应诉,指派法律顾问团成员参加市领导接访24人次。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赣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对违法行政行为纠错追责。牵头建立市级374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今年以来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占比达98.9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理新版行政执法(监督)证件2105件。加强行政执法调研成果运用,推动制定《赣州市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通报,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设置向中小微民营企业倾斜调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相关做法在江西日报、学习强国、江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推广。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在全省率先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工作,组织全市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活动5221次,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3件,办结195件,办结率为96.06%;维持(驳回)118件,调解(和解)终止37件,撤销或确认违法40件,综合纠错率为39.49%,同比下降近20%,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其中审结涉企行政复议案件33件,综合纠错1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56万余元。建立行政应诉出庭建议和提醒等系列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34件,出庭应诉率达99.06%,位居全省前列。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159件,胜诉158件,胜诉率达99.37%。编印赣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汇编,为各地办理案件提供指导。
三是扎实组织开展法治督察。高标准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省督察自查工作,提请市委主要领导审议自查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2次,实地督察10个县(市、区),及时反馈督察情况,督促抓好问题整改。督促20个县(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四)强化争议纠纷化解效能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赣州经开区探索设立“政企纠纷”府院联动化解中心,与人民法院建立“诉源治理”府院联系机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创新检调对接,推荐人民调解员参加市检察院听证员选任。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我局4篇人民监督典型案件被最高检人民监督公众号采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9728件,调解成功案件37860件,成功率达95.3%。
二是优化涉企纠纷调解机制。推动赣州仲裁委在赣州陆港设立南康分会、赣州陆港国际仲裁院,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全省第二家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指导成立市普惠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市律师协会积极筹建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安排值班律师驻点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常态化参与涉企纠纷化解,解答企业法律咨询476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21起,经验做法获评全国工商联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
三是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制定《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赣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7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切实解决司法所无相对独立办公用房问题。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达4551名,实现乡镇(街道)2名、村(社区)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举办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骨干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
(五)强化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每月通报、每季调度机制,所有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5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12348热线与12345热线实现互联互转,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体、网络”三大平台服务量以及服务总量均位居全省前列。高标准打造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11个县(市、区)已建成和启用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场所。
二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法宣传贯彻,“赣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挂牌,落实法律援助“全省通办”机制,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70件。全省首创建立律师服务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管理档案,推动律师担起社会责任。扎实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帮助70家商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修订行规行约和团体标准11个。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执业核准、变更、注销等权限下放至县一级。稳妥推进赣州仲裁委换届,持续推进数字公证和信息化办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全面评查,做好延续登记及名册编制,协调推动江西赣州司法鉴定中心平稳过渡,全市办理鉴定业务16900余件。
三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督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将法治元素融入公园、广场、长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基层阵地,7个村入围全国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村获评全省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寻乌县法治小院建设入选第一批“江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挂点帮扶,大力支持打造上营村法治文化园。
二、存在问题
(一)改革创新仍有短板。对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做法的总结提炼不多,特别是打造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工作特色品牌不够。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力度不够,司法行政系统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基层基础建设偏慢。为不断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将“解决司法所无相对独立业务用房问题”纳入市提高民生品质行动工作方案并制定了市司法局专门工作方案,推动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但是目前,仍有部分基层司法所无相对独立业务用房。
(三)法律服务供给不足。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投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务量与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人口大市的地位不相匹配。对行业监管不够,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态度差、水平低、乱收费等情况仍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位谋划推动年度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局主要领导亲自审议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文件,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提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提请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赣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抓好责任落实。5次提请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7月份就法治政府建设半年工作情况专题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大力推动法治红色传承。局主要领导示范带动红色法治文化研究,市局机关专门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红色法治研究课题组,形成《司法行政视角下中央苏区红色法制建设探讨》研究成果,得到司法部熊选国副部长批示肯定。大力推进赣南苏区红色法治资源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组织各县(市、区)广泛开展红色法治研究,探索建立红色法治资源清单目录,举办红色法治论坛6期。
三是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聚焦“作示范,勇争先”要求,紧盯全面依法治省考评争先目标,局主要领导常态化调度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多次赴省司法厅对接汇报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收集汇总上报全面依法治省各项考核资料,力争在全面依法治省考评中取得好成绩。抓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重要内容,先后制出台考核方案、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全力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抓实《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及分工方案组织实施,扎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争在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突破。全力配合参与《赣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赣南脐橙保护条例》起草审查、审议修改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抓实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高效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以及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要文件文稿、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事项法律审核,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创造性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高质量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轻微(初次)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深化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落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市域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所和调解工作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品牌创建,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保障。全面完成全市295个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法律服务质效。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开发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变“企业找法律服务”为“法律服务找企业”。加强与赣州仲裁委联系,不断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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