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肖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告官见官难”问题。去年年底,市委书记李炳军同志、市长曾文明同志分别就我市化解“民告官”类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告官见官难、见官对话难、涉官执行难作出专门批示。市委政法委牵头召集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深入我市各地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查摆问题根源,并形成专项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紧接着专门召开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法院推动”的浓厚工作格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逐渐呈现常态化,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由2018年的20.03%,提高到2019年上半年的75.1%,全市出庭应诉率处于全省领先。
二、关于您提出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的建议。今年6月,市委书记李炳军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履行生效裁判工作的意见》。《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出庭建议和提醒制度、出庭应诉请销假制度、案件通报和督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监督考核,加强了责任追究。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印发《通报》3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县(市、区)、市直单位责令立即予以整改落实。通过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我市已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向制度化、常态化。
赣州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