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黄声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加强法律学习提升执法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局认真研读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资格管理制度,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0号)有关要求,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系统上考试合格后,才予以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截至目前,市本级已办理行政执法证件2048件。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依据法律法规调整和机构改革的要求,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集中换证,进一步理清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
二、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我局每年都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交流的形式,让行政执法人员增长法律知识、锤炼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如2018年10月31日,市司法局在赣南宾馆会堂举办赣州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主要培训《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行政执法操作实务与风险防范》等课题,就如何调查取证、制作执法文书、举行行政处罚听证、送达法律文书等实务问题进行详细讲解。除统一授课之外,我局还根据单位邀请,派出法律授课讲师,到各地市直各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法律知识授课。同时,督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自身专门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下一步,我局将于9-10月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
三、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各执法检查单位在行政检查过程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在全省率先探索在中小微企业建立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及时掌握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检查活动,有效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9〕22号),6月27日在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会上,我市作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发言。7月20日制定印发了《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等五项规定。三是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今年3月15日牵头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下一步,我局将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解决检查过度、检查扰企等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评价,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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