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赣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67号
提案的答复意见
市委政法委:
针对赣州市政协第五届四次会议第067号提案,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诉调对接等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得到了长足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
1.突出了政府主导地位。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党委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做到与政府民生工程同步安排,与村(居)换届同步部署,与综治法建工作同步考核。村(居)“两委”换届时,同步做好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推选工作,确保100%的村(居)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级每3年,县级每年组织开展了对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典型调解案例的评比表彰活动,极大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每年,市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60万元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各县(市、区)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均安排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经费,较好地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突出了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是夯实工作基础,增强人民调解权威性和公信力的客观需要。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从组织制度、内部设施、人员配备、业务规范等方面入手,加强了对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了纠纷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工作制度;统一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标牌、标识;规范了文书和卷宗制作,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每年,各县(市、区)司法局选1-2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司法局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通过示范引路,以点带面较好地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同时,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制定出台了《赣州市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实施办法》,章贡区打造了“老师傅”、于都县打造了“打铁佬”调解品牌。推出了全省调解专家廖建强,打造了“廖建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
3.突出了职能作用发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便民利民以及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2018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6925件,涉及当事人65686人,其中调解成功的案件25728件,调解成功率95%,涉案金额21248万元。同时,各级调解组织在排查预防纠纷上也做了大量工作。2018年,全市共计排查纠纷21654件,预防纠纷13404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23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32件,群体性械斗148件,切实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行政调解工作:
1.有效整合调解资源。为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领域专家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提升行政调解水平。2018年,有效整合55个市直行政调解单位调解资源,共同组建“三调联动”调解专家信息库,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水准高、调解业务强、法律素质过硬的调解队伍,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2.规范“三调联动”工作流程。为畅通行政调解渠道,改善行政调解环境,市综治办、原市政府法制办于2017年联合制定出台了《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赣市综治办〔2017〕3号),明确了行政调解的范围、管辖及效力,对排查、申请、受理、调解和报告等行政调解流程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程序、制度、效力、司法救济等有效衔接,规范“三调联动”工作流程。
3.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检查督办制度,及时掌握本地矛盾纠纷情况,分解矛盾纠纷调解任务,督促各单位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诉调对接工作:
1.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根据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涉诉纠纷委派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涉诉纠纷委派调解工作,主动与法院对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为协助法院做好涉诉纠纷调解,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建立了委派律师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制度。市级委派了近30名律师担任中级法院特邀调解员,各县(市、区)委派了5-10名律师担任县级法院特邀调解员。
2.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基层司法所与县法院及基层法庭建立了“诉调对接”平台。瑞金市、定南县与法院建立了网上“诉调对接”平台,实现了网上涉诉纠纷委派调解对接和分流。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18日,瑞金矛调中心共接收诉调对接平台法院指派调解案件82件,调解成功68件;司法所接收法院指派调解案件7件,调解成功3件。进一步加大了调解组织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印章,使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具备接受委派调解的条件。定南县专门成立了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龙南县在法院设立“和事佬”金牌调解工作室,开发区专门指定3名调解员,负责调解“诉调对接”矛盾纠纷。
3.化解“涉诉纠纷”案件。各级调解组织按照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法制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赣州市涉诉纠纷委派调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12类委派调解案件,积极开展委派调解工作。据统计,2018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案件1241起,调解成功1005起,调解成功率81%,既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为我市全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履职,提请市委政法委在“三调联动”工作方面重点推动以下工作:
1.推动建立“三调联动”调解员专家库。推动市、县两级建立由具有调解职能行政单位专业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专家以及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医生、教师、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人士组成调解专家库,整合各方调解资源,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推动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引导分流、对接移交、立案受理、限时办结、归档回访等工作机制,努力推动“三调联动”工作有序运行。
3.推动建立“三调联动”调解规则。制定出台《“三调联动”调解规则》,规范调解申请与受理、前期准备、实施、事实认定、协议制作等程序,确保“三调联动”工作规范高效。
赣州市司法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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