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司提字〔2021〕5号
〔A1〕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赣州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
第212号提案答复的函
市发改委:
针对赣州市政协第五届六次会议第212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赣州市司法局立足监督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制定印发《赣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赣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赣州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五项规定。一是加强执法公示,执法更加公开透明。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事项10604项、自由裁量权5522项、检查计划4720项。二是注重执法留痕,执法更加规范有序。采取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各执法部门按要求配备用于执法记录的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三是严格法制审核,执法更加合法正当。全市普遍建立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平均配备了2-3名审核人员,严格要求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通过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争议明显减少,企业和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检查过程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抽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一是建好一单两库。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全市建立抽查事项清单 10281项、检查人员名录库 12964人、检查对象名录库308843个。二是用好监督平台。依托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随机抽查5122次、办理执法案件16828件。三是抓好制度创新。2021年2月印发《关于加强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运用的通知》,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避免重复检查、检查扰企。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企业行政监测点制度,在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等第一批15家企业基础上向中小微企业拓展延伸,全市建立1071家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有效监督和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2021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作用的通知》(赣市司办字〔2021〕10号),市、县走访行政检查检测点企业。
(三)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3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赣市法府建办字〔2021〕2号),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2021年3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赣市法府建办字〔2021〕3号),在全市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各执法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以及本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并向社会公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案卷评查、查看系统、实地调研等方式,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合法正当。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接“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随机抽查、办理执法案件、公示执法信息。发挥行政检查监测点作用,收集典型案例。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省司法厅工作部署,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充分发挥30名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作用。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做好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发证和换证工作。
赣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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