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完善房地产“三保”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一是强化法律服务动态监管。持续发挥“法律服务回访中心和群众投诉受理中心”作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比对代理信息,解决律师瞒报、漏报问题,对律师法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监管,实现服务回访、投诉受理、跟踪反馈“三个百分百”。2023年市直所律师代理案件满意率为98%。二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梳理近三年法律服务回访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律所及律师列入专项监督检查范围。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飞行检查”活动,采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叉评查方式,对近年来群众投诉较多或新成立的26家律所进行了专项检查,梳理发现问题76个。三是严肃整治违规行为。2024年3月,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赣州市法律服务市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推动从严查办违法违规执业案件。2023年市级层面受理律师投诉及不满意反馈意见90余件,市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处分3人。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认真对照梳理各领域行政执法裁量细则,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按要求公示。目前,住建等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录入行政裁量基准4962个。同时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等问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4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搭建公共法律知识在线培训平台,精选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处罚法等9门课程共计30个学时,将住建等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人员纳入培训。同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常态化对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2024年以来,我局评查住建、生态等领域行政执法案卷128宗,发现并反馈问题190余个。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和政府立法规划协调。一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参加房地产“三保”工作的相关协调会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同时,从严把关房地产“三保”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房地产“三保”工作的政策文件合法有效。二是加强立法规划与协调。房地产“三保”工作属于城乡建设与管理和基层治理的范畴,可以考虑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有关事项,对推进城市高品质建设,切实保障民生有一定的必要性。鉴于房地产领域政策性较强,受市场因素影响波动较大,对于各方权益保障、风险防控等方面,建议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并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以保障各方权益。对于政策施行过程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需要通过立法加以固定,或者部分困难和问题需要地方性法规层面解决的,建议由有关单位开展先期调研,摸清找准我市在房地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若立法条件成熟,争取申报列入立法规划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房地产“三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立法等职能,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赣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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