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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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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赖唐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市级层面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大调解格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紧紧围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推进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一、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全市村(居)、乡镇(街道)区域调整以及人员变化等实际,指导做好各调解组织的调整工作。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4555其中村委会设调委会3488个,居委会设调委会517个,乡镇设调委会288个,街道设调委会13个,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调委会249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2023年,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走村入户开展人民调解进网格、进园区、进学校、进医院、进行业、进信访活动,深入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活动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000余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的数量1.8万余件,村(社区)、街道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9万余件。

三、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推动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赣州建设和法治赣州建设考核内容,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要求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出台《赣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推进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考核。

四、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市司法局每年组织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街道)司法所长或者负责人、各级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邀请党校教授、行业领域学者、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等专家讲授党的理论知识、人民调解技巧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对全市调解员进行了全覆盖培训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持续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动员更多人员力量下沉解决基层纠纷,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力度,常态化开展人民调解“六进”活动,实现矛盾就地发现,就地化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赣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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