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管理,因我单位谭忠敏等6人遗失所持的《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证》(详情见附件),现公告作废。
以上社区矫正工作证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作废。非持证人持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进行社区矫正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97-8991432)。利用社区矫正工作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清单
赣州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清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证号 | 工作单位 | 证件状态 | 有效期 |
1 | 谭忠敏 | 女 | 360700012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2 | 孙始行 | 男 | SG360700007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3 | 唐 清 | 男 | SG360700008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4 | 何旭辉 | 男 | SG360700011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5 | 刘小梅 | 女 | SG360700013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6 | 宋 闽 | 男 | SG360700014 |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有效 | 202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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