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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证件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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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证件管理,因我单位谭忠敏6人遗失所持的《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证》(详情见附件),现公告作废。

以上社区矫正工作证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时作废。非持证人持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进行社区矫正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97-8991432。利用社区矫正工作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清单


赣州司法   

2024年123  

附件

作废社区矫正工作证件清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证号 工作单位 证件状态 有效期
1 谭忠敏 360700012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2 孙始行 SG360700007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3 唐  清 SG360700008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4 何旭辉 SG360700011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5 刘小梅 SG360700013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6 宋  闽 SG360700014 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有效 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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