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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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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20202022年)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及《关于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全面部署和推进赣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适用于赣州市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政府主导,群测群防

合理避让,重点治理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依法依规科学减灾

三、总体目标

以实现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数量明显减少,威胁程度逐年下降”为总体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下降约20%,为2035年实现全市基本消除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远景目标奠定基础;力争汛期专业队伍驻守山区丘陵县实现覆盖,显著增强地质灾害防御和应急技术处置能力;力争全市威胁人口30人以上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均得到治理或管控。

四、具体目标

(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完成。

(二)地质灾害“双控”管理制度创新。

(三)“技防”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升。

(四)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

(五)县级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试点。

(六)基层防灾能力持续提升。

五、规划任务

(一)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及风险区划

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工作。在全市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开展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区划工作

2.地质灾害隐患台账梳理

“清台账、减库存”为目标,以隐患点遥感识别、实地复核和风险排查为根本,对全部隐患点进行核查,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风险区管控提供依据。

3.地质灾害信息集成

“十四五”中后期,根据最新江西省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江西省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图,结合赣州市实际,编制赣州市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赣州市地质灾害风险分区图。

4.专项调(排)查

完成我市各县(市、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切坡建房调查,2021年完成山区农房切坡建房排查,2022年完成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建筑边坡排查,规划期内开展完成建筑边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5.地质灾害“三查”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对重点防护区(段)开展地质灾害汛(雨)前排查、汛(雨)中巡查、汛(雨)后核查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022年底前,继续开展完成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行政新区、开发区、特色小镇等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人防和技防监测预警体系,全面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根据最新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市域内监测点反馈数据及风险预警研究成果编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年度方案》,会同气象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1.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治理难度大,威胁人口30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截排水、坡面防护、锚固、灌浆加固、削坡减载、有效支挡等措施,严格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工程治理,确保早日发挥项目工程防灾减灾效益。

2.排危除险工程

对险情紧迫、治理难度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较小,经过简易工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后即可解除威胁的,且威胁人口30人以上的崩滑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排危除险,尽快消除或降低地灾隐患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避险搬迁工程

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治理难度大或工程治理效益差、且具备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合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实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移民,确保政策叠加效益的发挥。

(四)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基层防灾能力建设

1.地质灾害基层能力建设

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基础,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排危除险、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等为主要内容的地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

2.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建设

运用信息手段,构建一个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信息共享和发布、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实现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监测机构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基础平台,形成满足工作需求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

3.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研究

对当前和今后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大基础性、应用性课题展开科学研究。

六、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风险性调查与区划

(二)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项目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

(四)县级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试点

(五)地质灾害基层能力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保障

(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政策支持

(三)落实防治资金投入,拓展社会资金支持

(四)强化考核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依法依规防治,强化监督管理

(六)依靠科技创新,强化技术保障

(七)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

 政策解读渠道: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科0797555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