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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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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编制和审查的通知》(赣市自然资字〔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宁都恒亿矿业有限公司赤水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瑞金市金龙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先生

话:0797-8185153

真:0797-8185153

箱:gzdzd2008@sina.com

附件1:  拟公示的方案名单

附件2:  宁都赤水大理岩、瑞金市金龙花岗岩矿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


附件1--拟公示的方案名单
附件2-赤水大理岩、金龙花岗岩专家意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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