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四十七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销号管理办法》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四十七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督察问题 |
督察还发现,一些地方绿色矿山创建验收弄虚作假。 |
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
整改措施 |
1.2021年底前,对全市67个绿色矿山进行全面复核。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评价指标、标准,再次对绿色矿山进行客观公正评分,对达不到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移出绿色矿山名录。 2.2022年5月底前,建立市级绿色矿山评估专家库,严格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估核查,确保新创建绿色矿山符合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要求。 |
整改完成情况 |
经审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工作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 1.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会同当地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绿色矿山进行了全面复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了绿色矿山“回头看”整改台账,要求11月5日前整改到位;8月25日至9月6日,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成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内按照20%的比例抽查了库内67个绿色矿山中的14个,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市级抽查整改台账。 目前有4个矿山经整改后仍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拟移出绿色矿山名录,省厅已于2021年12月21日在网站进行了公告。 2.按照公开遴选及相关单位推荐征集了专家人选,经资格审查和公示,确定了94名市级绿色矿山评估专家,于2021年10月18日公告建立了市级绿色矿山评估专家库。今后将严格按照部、省规范开展绿色矿山第三方机构评估核查,确保新创建绿色矿山符合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要求。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8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5559826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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