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编制和审查的通知》(赣市自然资字〔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瑞金市万田板仓硅石厂硅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江西省上犹县小寨背高岭土、瓷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97-8185153
传 真:0797-8185153
邮 箱:gzdzd2008@sina.com
附件1:拟公示的方案名单。
附件2: 瑞金市板仓硅石矿、上犹县小寨背高岭土矿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
附件1--拟公示的方案名单
附件2--瑞金市万田板仓硅石厂硅石矿三合一专家组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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