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国资监管
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办(局):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注重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信息采写质量显著提高。特别是大余县国资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今年共向市国资委报送信息31条,被市国资委网站采用20条。另外,南康、于都、全南、会昌、赣县、定南等县(市)国资办(局)也做得较好。但各地报送信息情况不平衡,有的县(市、区)报送情况为零。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15号),市国资委对县(市、区)国资监管负有指导责任。为此,要求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认真履职,当前重点围绕“三年推进计划”、企业改革改制、招商引资、创先争优等工作,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健全信息采集、报送网络,进一步提高写作质量和水平,注重报送的时效。市国资委将把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市国资委信息报送电子邮箱:gzgzww@163.com
市国资委门户网站:http://www.gzgzw.gov.cn
二O一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 县(市、区)国资监管信息报送 通知
抄 送:各县(市、区)委办、政府办
中共赣州市国资委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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