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监管企业及监事会,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推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市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对原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和工作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关于修订印发<赣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和<赣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给大家,请在原稿上直接进行修改(企业及监事会可将意见建议通过邮箱反馈),于下周一(8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服务中心肖健处,电话:6996122,邮箱:jsh8996122@163.com。
此函。
市国资委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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