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坚持“适度超前、以电为主、多能互补”的原则,为江西能源结构升级贡献国企担当。赣州市政公用集团顺浩投资公司在能源领域扎实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先后实施了兴国、于都、崇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余工业园综合能源项目、水厂光伏发电项目。
水厂光伏发电项目拟利用市二、三水厂,南康水厂、赣县二水厂、白塔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水池、屋面等闲置区域新建光伏,设计容量约8兆瓦,年发电量约800万kw.h。
近期,赣县第二水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建设后顺利通过国网验收,正式并网发电,项目装机容量735.48千瓦,采取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预计年发电量约80万kw.h。利用水厂厂区屋顶及水池等闲置区域新建光伏项目,水厂能享受清洁能源电价折扣及获得场地租金收益,是盘活现有资源,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有效实践。同时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典型,将极大削减原一次性能源等值发电量所消耗的化石类资源消耗量。据测算,赣县水厂光伏项目运营后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221吨,削减温室气体CO2排放量约410吨/年。
下一步,顺浩投资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其余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动节支降本、经营创效,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为助力公司绿色清洁能源建设,推动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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