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光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提出了三条针对性很强的建议。在此,对您为提出高质量的政协提案所做的辛勤工作,深表敬佩和感谢!
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杨永飞带领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到章贡区“中航城”等多处人防工程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玉鹏带领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赴市中心城区、瑞金市、石城县等地进行调研,到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对接,到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走访,广泛征求一线从业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士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主体的情况
1.明确物业管理人是人防工程维管责任主体。我省正在修订《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目前《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人防工程可以以租赁方式向全体业主开放,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不得出售、变相出售或者附赠。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防工程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维护管理费用从利用人防工程收取的租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违反规定出售、变相出售或者附赠人防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返还出售或者变相出售所得;经责令仍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基于《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还未出台,当前我们只能维持现状,仍执行由建设单位为维管责任主体的管理方式。
2.将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纳入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范畴、将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管责任落实情况列入物业管理人信用考评指标。国家住建部2010年10月14日印发的《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第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下列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三)共用设施:一般包括......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2023年7月7日印发的《赣州市物业服业项目日常服务管理评价实施办法》(赣市住房字〔2023〕37号),在附件4《赣州市物业服务政府部门评价表》设置了“人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到位(1分)”的考核指标。下步,我们将指导县(市、区)人防办积极与属地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做好对接,用好用活对物业公司考核的指挥棒。
二.关于建立维护管理资金监管平台的情况
2021年初,我办在《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拟制过程中提出“建设单位(开发商)应交存住宅小区人防工程部分专项维修资金;要制定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详附件《对〈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制定中加强对住宅小区配建的人防工程维修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但在提交市人大法制委审查时,以上位法没依据为由不予采纳。截至目前,耗时超三年半,《赣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仍没有出台,市级部门出台地方性法规管理文件困难重重。待《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出台生效后,我办将积极向省人防办呼吁,尽早出台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维护管理资金监管平台。
三、关于建立维护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的情况。
1.深化人防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每年的“3.1”国际民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活动节点,我办都会组织市、县人防系统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人防法律法规,提升市民国防意识和人防观念。常年在人防办门户网站设置“人防车位产权问题专栏”,发布“人防车位”热点问题解答。新建人防工程在申请竣工验收时,需将“人防车位严禁买卖,人防工程受法律保护严禁破坏,人防工程服务社会造福人民,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等宣传标语醒目地喷在人防地下室的墙体上,将《人民防空工程管理使用须知》《人民防空工程使用须知》和人民防空工程维管监督牌安装在显眼位置,营造人人参与监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人防监管执法,维护人防法律法规。我市人防工程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要求人防工程建设单位作为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与工程所在地人防工程主管部门签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承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并接受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编制本项目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手册》。在今年上半年的维管安全检查中,对问题较复杂的国际时代广场人防地下室项目、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奥林匹克广场人防地下室项目,专门向市消防支队致函,要求派员核查、重点监管、挂牌督办;对违规在人防地下室搭设仓库的金城华府项目,向章贡区沙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城管大队致函,要求对违搭仓库予以强制拆除。从今年开始,我们将人防地下室落实维管的情况纳入了与城管和市监部门联动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范畴。
3.实行包干责任制,加强平时维护管理巡查检查。市国动动员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编制人数12人、实际在岗人数8人,为我办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直接承担市本级(章贡区)并指导全市在建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和已投入使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监管工作。服务中心已按“网格化管理+包干责任制”方式,将市本级已投入使用位置相近的人防工程划分为三个区域,由三个组包干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落实维管监督检查、整改督办工作,保障人防工程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备战状态。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今后我们会更加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更细,也请您今后多关注多支持人防事业。
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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