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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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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主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3.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和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4.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以及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含店招)设置、张贴(挂)宣传品的审批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园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

   8.指导监督城区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夜景照明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的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城区破道、站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照明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审核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宅校区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城区内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捞处理(以正常水位线为界)。

   10.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1.指导全市城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卫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工作。

   13.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中心城区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市城管局机关、局下属7个城市管理直属大队,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赣州市园林局、赣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赣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赣州和谐钟塔公园管理所、赣州市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公司。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80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778人;年末实有人数786人,其中在职人数74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人员24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4022.7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812.02万元,较2016年增加1670.25万元,增长40.33%;本年收入合计28210.77万元,较2016增加6957.94万元,增长32.74%,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市政园林环卫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结转待付工程款;二是2017年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期间,在市政园林环卫工程项目建设上投入较大。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563.58万元,占72.89%;事业收入7636.73万元,占27.07%;其他收入10.46万元,占0.0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4022.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0311.34万元,较2016年增加11319.02万元,增长59.60%,主要原因是:2017年赣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期间,在市政园林环卫工程项目建设上投入较大。年末结转和结余5812.02万元,较2016年减少590.26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为:一是2016年度市政园林环卫工程项目建设完工结算支付资金;二是2017年度工程项目建设按进度及时支付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9826.37万元,占98.4%;项目支出484.97万元,占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75.6万元,决算数为2266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3%,其中: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1.3万元,决算数为2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91万元,决算数为4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88.07万元,决算数为2137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1%,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政园林环卫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存在结转待付工程款。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5.32万元,决算数为53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84.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24.16万元,较2016年增加1532.63万元,增长25.16%,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0086.15万元,较2016年增加460.97万元,增长4.79%,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环卫维修养护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5.42万元,较2016年减少1254.70万元,下降60.61%,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全部转移到社保支付,不在本部门核算。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8.74万元,较2016年减少63.53万元,减少51.96%,主要原因是:专业设备购买支出下降。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76万元,决算数为18.33万元,完成预算的25.19%,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5.51万元,下降58.19%,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二是公务接待费下降。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之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28万元,决算数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7.36万元,下降60.33%。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各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7度无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万元,决算数为13.49万元,完成预算的58.6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3.63万元,下降50.26%,主要原因是:一是局本级2017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局属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93.61万元,2016年增加8.45万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加大了对各县(市、区)违章建筑、市容市貌、环保督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差旅费较2016年度有所增加。其中:办公费40.54万元,印刷费6.88万元,咨询费4.40万元,水费2.11万元,电费19.05万元,邮电费15.65万元,物业管理费1.53万元,差旅费62.54万元,会议费2.37万元,培训费13.25万元,劳务费3.16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2.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73.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26%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86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数字城管专项资金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2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火车站上广场停车管理”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火车站上广场停车管理项目都达到预期目标。火车站上广场(赣州铁路公安处赣州车站派出所管辖范围)停车秩序管理及协助治安管理工作,从组织管理、联运迅速、巡逻到位、车管管理、节假日期间任务完成、其他六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达到合同约定效果。评价得分为:100,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对赣州市园林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84.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度整体支出基本能按照计划推进各项任务实施,进度正常,实施状态较好,管理和运行较规范,成效较好。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83.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赣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数字城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数字城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数字城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9.64万元,执行数为5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1.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成立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平台操作员及信息采集承包商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上月统计数据从工作纪律、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对平台操作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二是每个季度按照信息采集合同要求对信息采集承包商的人员配备、信息采集的数量、质量、设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处置力度不够,造成派遣问题结案率偏低;二是存在部分扯皮现象,造成一个案件多次派遣,影响工作效率;三是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一些部门重视程度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修订《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并适时展开组织实施;二是配合市局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各专项整治事项的信息采集;三是数字城管平台软件升级改造,完善平台功能,拓宽百姓服务及参与渠道,新增出店经营管理子系统、移动监督管理子系统、移动处置子系统、微信参与子系统、市民参与服务子系统(市民通)等;四是完成全市一体化数字城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功能整合等工作,并对各县(市、区)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平台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疑问提供技术咨询和操作指导。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年度)

项目名称

数字城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赣州市城管局

实施单位

赣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10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579.64

529.8

91%

9.1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他资金

579.64

529.8

91%

9.1

年度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做好数字化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理顺部门职责,建议高效有序的数字化管理长效机制。

   数字城管各职能部门熟练运用数字城管平台,高效解决通过各渠道上报的城市管理问题,让中心城区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年度指标值(A)

全年实际值(B)

评分标准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50)

数量指标

指标1:采集员按要求采集城市管理问题;受理员、派遣员及时受理、派遣案件。

10

采集、立案、派遣案件16万件

16.4万件

实际完成率≥100%10分;80%100%8分;80%50%6分;50%以下2

10

 

质量指标

指标1:受理员、派遣员认真接听12319报务热线,解答市民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和派遣每个数字城管案件。

10

受理案件3000

3719

实际完成率≥100%10分;80%100%8分;80%50%6分;50%以下2

10

 

时效指标

指标1:采集员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核查、核实问题。

10

核查问题2小时内完成;核实问题半小时内完成

达到预期目标

完成及时率≥100%10分;  80100%8分:8050%6分;50%以下2

10

 

指标2:受理员、派遣员案值做到当日清。

10

达到100%

100%

实际完成率≥100%10分;80%100%8分;80%50%6分;50%以下2

10

 

成本指标

指标1: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10

579.64万元

529.8万元

实际完成率=100%10分;80%100%8分;80%60%6分;60%以下0

8

未支出部分主要为硬件维保费,费用按季度支出,至12月底止只支付了一个季度维保费用,还有三个季度费用第二年支付




(3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整合市政管理资源,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降低各种突发事件引起的经济损失。

10

100%

100%

是否降低管理成本:①达成预期指标:10分;②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分;③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4

10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提高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水平,具有广泛的拓展空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社会影响力。

10

100%

100%

是否提升城市的社会影响力:①达成预期指标:10分;②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8分;③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4

10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数字化手段促进赣州市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的高效动作,在第一时间发现城市管理和生态问题,并及时派遣处置,提升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5

100%

100%

是否及时派遣处置相关问题,改善优化城市生态环境:①达成预期指标:5分;②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3分;③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1

5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使数字化城管切实解决城市管理的难点问题,提升居民满意度,扩大数字城管的持续影响力,使数字城管平台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5

100%

100%

是否促进城市长远的可持续发展:①达成预期指标:5分;②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3分;③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1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来反映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的运用,大缩短了案卷处理时限,从而提高了区域群众的安全感。

10

满意度≥95%

98%

根据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得分评定:满意度95%以上:10分;10080%8分;8050%6分;50%以下2分。

10

 

总分

97.1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指单位在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三公” 经费: 指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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