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主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3、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和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4、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以及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含店招)设置、张贴(挂)宣传品的审批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园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
8、指导监督城区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夜景照明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的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城区破道、站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照明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审核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宅校区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城区内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捞处理(以正常水位线为界)。
10、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1、指导全市城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卫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信访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工作。
13、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中心城区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市城管局机关、局下属7个城市管理直属大队,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赣州市园林局、赣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赣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赣州和谐钟塔公园管理所、赣州市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公司,实有人数1479人,其中:在职人数952人,离休人员3人,建老人员1人,退休人员523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9812.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317.02万元,较上年下降24.50%;本年收入合计26495.64万元,较上年增长35.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5年市政园林等设施维修养护面积增加从而养护经费增加,二是2015年新增了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建设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259.98万元,占87.80%;事业收入1730.98万元,占6.50%;其他收入1504.68万元,占5.7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25670.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670.88万元,较上年增长24.9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5年市政园林等设施维修养护面积增加从而养护支出加大,二是2015年新增了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了建设经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141.77万元,较上年增长23.90%,主要原因为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年未完工形成的结转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5670.88万元,占100%。
三、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452.05万元,决算数为2243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当年未完工,工程款没有100%支出。
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18.00万元,决算数为19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9.24万元,决算数为37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54.81万元,决算数为2013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的95.19%。
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685.00万元,较上年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4684.34万元,较上年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设施维护经费及建设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47.91万元,较上年增长2.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退休工资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17.96万元,较上年增长77.4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加大。
四、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204.89万元,较上年下降8.30%,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机关办公经费控制较严格。其中:办公费71.11万元,印刷费2.76万元,水费2.91万元,电费13.52万元,邮电费11.70万元,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3.56万元,差旅费28.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8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20万元,决算数为68.46万元,完成预算的65.0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61.0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城市管理直属大队执法车辆支出(含摩托车、皮卡车、微型面包车)2015年不计入公车运行维护费,列入业务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无因公出国(境)之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0万元,决算数为21.88万元,完成预算的46.7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接待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只占预算的46.7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是因为有些单位2014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入口径不一致,2015年进行了改正。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0万元,决算数为46.59万元,完成预算的88.23%,决算数较上年下降73.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城市管理直属大队执法车辆支出(含摩托车、皮卡车、微型面包车等)2015年不计入公车运行维护费,列入业务经费。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5%;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85%。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7辆、其他用车8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电动保洁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通过对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三家单位2015年度所有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服务招标,确定赣州市中浩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由其对本部门三家单位2015年度所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市园林局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综合评价得分9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清扫保洁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综合评价得分94.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设施管理与养护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综合评价得分94.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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