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主管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和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3、负责城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和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并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4、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以及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运输及流散物体、工地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含店招)设置、张贴(挂)宣传品的审批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园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审定报批。
8、指导监督城区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排水、桥涵、夜景照明等)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园林、环卫工程的组织验收工作;负责城区破道、站道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照明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有关部门审核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宅校区建设项目,参与相关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9、负责城区内河道水面垃圾的清捞处理(以正常水位线为界)。
10、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1、指导全市城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卫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2、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信维稳和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工作。
13、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职责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人行道路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中心城区河道、湖泊等水域管理方面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9、行使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9个,包括市城管局机关、局下属7个城市管理直属大队,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赣州市园林局、赣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赣州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赣州和谐钟塔公园管理所、赣州市市政园林环卫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公司,实有人数1502人,其中:在职人数853人,离休人员3人,建老人员1人,退休人员64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5394.6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4141.77万元,较上年增长24.90%;本年收入合计21252.83万元,较上年下降19.8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工,结转待付工程款;二是2015年10月份起市城管局及市环卫处部分职能下放,2016年预算相应核减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三是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减少,减少了建设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0169.63万元,占94.90%;事业收入919.91万元,占4.30%;其他收入163.29万元,占0.8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18992.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992.32万元,较上年下降26.02%,主要原因是:一是2015年10月份起市城管局及市环卫处部分职能下放,2016年预算相应核减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二是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进度支付款项,建设经费支出进度款比上年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6402.28万元,较上年增长54.58%,主要原因为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完工形成的结转资金。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169.62万元,决算数为1790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9%,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当年未完工,工程款按进度支付款项,资金结转下年。
按功能科目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42.38万元,决算数为183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50万元,决算数为45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45.94万元,决算数为15104.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9.80万元,决算数为50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3%。
按经济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091.53万元,较上年增长7.15%,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9625.18万元,较上年下降34.45%,主要原因是:市政园林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进度支付款项,建设经费支出进度款比上年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70.12万元,较上年增长6.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其他资本性支出122.27万元,较上年增长9.9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加大。
三、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85.16万元,较上年下降9.63%,主要原因是: 2016年3月市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后,从4月份起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办公费48.59万元,印刷费1.91万元,咨询费4.40万元,水费2.30万元,电费21.12万元,邮电费14.64万元,物业管理费1.53万元,差旅费35.39万元,会议费,2.63万元,培训费2.12万元,劳务费3.6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4.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3万元,其他费用3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50万元,决算数为43.84万元,完成预算的44.0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35.96%,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市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后,从4月份起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0万元,决算数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82.18%,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之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50万元,决算数为12.20万元,完成预算的27.42%,决算数较上年增长44.2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各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50万元,决算数为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54.79%,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8.64%,主要原因是:2016年3月市本级机关公车改革后,从4月份起不再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2.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37.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0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车辆282量,其他用车主要是市政专用车22辆,环卫专用车212辆,小型客车1辆,园林专用车4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414.7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85%。
组织对“城管指挥中心数字化运行”项目进行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83万元。从监控情况来看,数字化项目运行经费保障比较有力,资金使用比较合理,城管指挥中心通过考核工作小组对平台操作员及信息采集承包商的工作日常进行全方位的监管,依据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实际支付金额,确保数字化项目运行经费使用安全,成本可控,取得较高社会效益。综合评价得分9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组织对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07.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6年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有效的完成基本职责,项目依据充分,预定目标设置合理,符合赣州市中心城市市政工程管理工作的要求。单位整体的管理、运行较规范,成效较好,保障了城市的路平、沟通、灯亮、桥畅,重点解决了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本次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1.68,等级标准为优。2016年度部门预算5481.07万元;完成支出4807.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7.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90万元等;2016年底支出结余673.42万元,其中专项结余资金644.75元,是路灯电费指标结余。结余原因为路灯电费是实行实报实销制,2016年度路灯电费预算安排2200万元,实际发生路灯电费1555.25万元,节约经费644.75万元。
(2)我部门今年在市本级部门决算中试点公开赣州市园林局及园林绿化养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园林绿化养护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中心城区总体绿量不足,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标志要求相比,尚有一定的距离;二是赣州市园林局是按照工作日24小时的要求做好日常绿化养护管理,预算核拨经费是按照工作日(8小时)核拨绿化管养经费,绿地管养单价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园林绿化民生工程,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绿化覆盖;二是争取经费保障,稳步提升中心城区园林绿化管养品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单位在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指单位在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三公” 经费: 指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三部分 市城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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