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南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屋顶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中整治“两违”工作方案》,我市采取上下联动、属地负责、部门配合、分工合的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两违”行为。通过网格管理、源头防控、重拳打击、拆后监管等手段,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促进城市规划建设有序发展。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155.6万平方米。
二、为整治建筑屋顶脏乱差、违章搭建等问题,由我局具体牵头的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今年6月8日印发了《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建筑屋顶脏乱差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综整办字〔2020〕7号),在全市范围内对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建筑屋顶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将在2021年6月前全面完成建筑屋顶整治工作。目前,中心城区正在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建筑、物管居民小区及机场周边、快速路、高铁沿线为重点开展建筑屋顶积存垃圾、杂物、屋顶搭建物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清理楼顶垃圾杂物2180处,章贡区、经开区共拆除楼顶搭建256处,面积达2.07万平方米。
三、市住建局于5月29日印发了《赣州市2020年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赣市建字〔2020〕38号),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指导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建筑屋顶、露台环境整治,并每月报告整治进展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督促各县(市、区)扎实推进建筑屋顶环境综合整治,对开展建筑屋顶环境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信用扣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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