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莉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能耗指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顺利完成2021年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1151.9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62万吨标准煤,增长5.7%;单位GDP能耗为0.2887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1%,顺利完成2021年省下达能耗强度下降3%目标任务。其中赣县区能源消费总量56.1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75%;单位GDP能耗为0.252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4.03%。
二是国家能耗“双控”政策调整方向。主要有六个方面调整:一是下调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各省“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下调0.5个百分点,江西省基本目标为14%、激励目标为14.5%。目前省里未下达我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二是增强能耗总量弹性管理。各地可根据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经济增速目标确定年度总量目标,并可根据实际经济增速调整总量目标。2022年预计不会再下达各地能耗总量目标任务,但仍要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三是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将“十四五”期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在地方能耗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但仍纳入能耗强度考核。四是原料用能不纳入考核。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五是实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单列项目支持“六个方向”,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六个方向”,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国家安全,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助力数字经济提速提质、推动经济社会数字转型的新型基础设施,边疆巩固、边境安全、重点边境地区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国际航空航运,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6个领域重点项目;“四个条件”,即:项目纳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或批准的规划和政策文件,项目能效、环保指标达到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产能置换、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要求,在“十四五”期间可以投产或达产)。六是优化能耗双控考核。由“一年一考核”调整为“年度评价、中期评估、五年考核”。
三、全力保障重大优质项目用能。抢抓能耗双控政策调整窗口期,梳理汇总了近期需省发改委批复能评的重大项目31个,15个项目节能报告已报省发改委,其中涉及赣县腾远钴业、江钨新材和中亿磁业,其中中亿磁业已开展专家函审。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牵头研究出台“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强化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形势分析和监测预警,全力支持赣县区重大优质项目建设,确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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