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严控“两高”行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2021年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发改委第一时间将会议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形成专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9月2日,市政府召开第94次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9月4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胡剑飞同志召集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传导压力,把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传达学习,让各地各部门迅速掌握上级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精神,从源头上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二、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新上项目审核把关,坚决杜绝高耗能、低产出项目上马。
三、开展“两高”项目全面梳理清查。经多轮摸排核查,我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两高”项目共72个,其中:存量46个、在建7个、拟建19个。其中:存量“两高”项目47个,其中建材行业16个、有色行业13个、化工行业15个、煤电行业2个、钢铁行业1个。在建“两高”项目7个,其中煤电行业2个,建材行业2个,有色行业2个,化工行业1个。拟建“两高”项目19个,其中有色行业8个、建材行业4个、化工行业3个、煤电行业3个、钢铁行业1个(详见附表3)。违规“两高”项目9个,其中5个“两高”项目无施工许可证,1个“两高”项目无施工许可证和能评批复;1个非“两高”项目无能评批复和安评批复,1个非“两高”项目无能评批复和施工许可证,1个非“两高”项目无能评批复。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刚性约束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一是健全“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制定出台《赣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强化能耗双控约束,建立健全“两高”项目管理、预警、奖惩和问责等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二是依法分类处置“两高”项目。对违规项目,按照完善手续类、整体提升类、关停退出类、历史遗留类等4种类型进行分类处置,完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三是加强“两高”项目日常监管。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建立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调度机制,关注重点用能项目落地,强化对新建项目的用能评估监测,适时跟踪、督促项目合理用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能耗监测,将“两高”项目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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