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润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润朗工程字〔2023〕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基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三明路片区内涝积水问题,完善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实施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代码:2311-360700-04-01-237494)。
二、项目位于赣州市章贡区三明路。项目主要在瑞金路、三明路、寻乌路新建排水管道等,包括新建雨水管道约2170米、污水管道约1700米,在地势低洼处补充完善雨水收集系统,修复路面约12500平方米。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789万元,具体投资数额在后续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进一步核定。
四、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认真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论证,并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明确建设资金来源、论证资金筹措方案、制定融资平衡方案。
(二)请按以上原则,开展章贡区三明路片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抓紧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技术指标。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五、如需对本批复内容进行重大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项目建议书内容调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批复手续。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一年。请在有效期届满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有效期内未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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