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信丰县走马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信发改字〔2024〕1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信丰县平富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赣市行审证(1)字〔2024〕50号)等文件有关内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农田灌溉保证率,确保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实施信丰县走马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360722-04-01-749035),并原则同意信丰县走马垅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信丰县水利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大阿镇、油山镇、西牛镇等乡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拆除重建水陂一座,渠道防渗衬砌总长27.467公里、渠道修补加固总长2.042公里、渠道清淤疏浚2.726公里,改造渠系建筑物413座,其中拆除重建分水口(闸)110座、疏浚整治涵洞204座、拆除重建涵洞81座、拆除重建泄洪闸12座、加固渡槽1座、整治溢流堰3座、重建跌水2座,并配备工程必要的管护设备、量水设施及信息化设施等。灌区设计灌溉面积5.6万亩,其中恢复灌溉面积约为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约为2.295万亩,灌溉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陂和渠系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渠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为50年,其中:水陂为50年,5级灌排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永久性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灌区按走马垅、中村、濠基口3大灌片的总体布局;灌区农田灌溉用水保证率采用85%。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5030.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六、请信丰县水利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有关单位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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